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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皮疙瘩(14) : 木偶驚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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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譯成32種語言版本‧全球銷量突破3億5千萬冊!史上最暢銷的系列叢書經典改版全新上市!
‧金氏世界紀錄2000、2001年全世界最暢銷兒童書作家──R.L.史坦恩成名代表作。‧作者連續三年以本系列叢書,獲選為《今日美國》(USA Today)最暢銷童書作家。‧美國亞馬遜網站讀者五顆星熱情推薦,歷久不衰經典。‧本系列已改編為電影版,2015年美國萬聖節強勢登場。
※本書附加英語學習功能--「這句英文怎麼說?」。看故事,輕鬆學習最貼近生活的實用美語。
何飛鵬 城邦媒體集團首席執行長│張國立 作家│耿一偉 臺北藝術大學與臺灣藝術大學戲劇系兼任助理教授│游珮芸 台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所長│廖卓成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學系 兒童文學教授 好評推薦!
小心,給你一身雞皮疙瘩!從本書第一頁起,驚嚇旅程就此展開。
啟發想像力的無限可能!全美八成以上7至12歲兒童,都在看「雞皮疙瘩」!
●本系列已改拍成電影,美國2015萬聖節強檔鉅片!由電影《怪獸大戰外星人》、《格列佛遊記》名導羅勃‧賴特曼執導、影星傑克‧布萊克領銜主演。
「它」,又回來了!?愛梅的腹語木偶「丹尼斯」壞掉了,她懇求家人為她買一個新的木偶。某天,愛梅的父親從一家當鋪帶回一個腹語術專用木偶送給她。這個叫「小巴掌」的二手木偶模樣真是不好看,可是愛梅不以為意,開心的和她的新木偶練習新表演。但是,自從這個木偶被帶回家之後,愛梅家開始發生一些離奇的怪事,恐怖的事件也接二連三的發生,而這一連串的事件似乎都和小巴掌有關,有些事不太對勁,甚至令人嗅到一股不尋常的邪惡氣氛……

已譯成32種語言版本‧全球銷量突破3億5千萬冊!史上最暢銷的系列叢書經典改版全新上市!
‧金氏世界紀錄2000、2001年全世界最暢銷兒童書作家──R.L.史坦恩成名代表作。‧作者連續三年以本系列叢書,獲選為《今日美國》(USA Today)最暢銷童書作家。‧美國亞馬遜網站讀者五顆星熱情推薦,歷久不衰經典。‧本系列已改編為電影版,2015年美國萬聖節強勢登場。
※本書附加英語學習功能--「這句英文怎麼說?」。看故事,輕鬆學習最貼近生活的實用美語。
何飛鵬 城邦媒體集團首席執行長│張國立 作家│耿一偉 臺北藝術大學與臺灣藝術大學戲劇系兼任助理教授│游珮芸 台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所長│廖卓成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學系 兒童文學教授 好評推薦!
小心,給你一身雞皮疙瘩!從本書第一頁起,驚嚇旅程就此展開。
啟發想像力的無限可能!全美八成以上7至12歲兒童,都在看「雞皮疙瘩」!
●本系列已改拍成電影,美國2015萬聖節強檔鉅片!由電影《怪獸大戰外星人》、《格列佛遊記》名導羅勃‧賴特曼執導、影星傑克‧布萊克領銜主演。
「它」,又回來了!?愛梅的腹語木偶「丹尼斯」壞掉了,她懇求家人為她買一個新的木偶。某天,愛梅的父親從一家當鋪帶回一個腹語術專用木偶送給她。這個叫「小巴掌」的二手木偶模樣真是不好看,可是愛梅不以為意,開心的和她的新木偶練習新表演。但是,自從這個木偶被帶回家之後,愛梅家開始發生一些離奇的怪事,恐怖的事件也接二連三的發生,而這一連串的事件似乎都和小巴掌有關,有些事不太對勁,甚至令人嗅到一股不尋常的邪惡氣氛……
作者簡介R.L.史坦恩 R.L.Stine一九四三年生於美國俄亥俄州,九歲即開始了他的寫作生涯,當時是編寫給他的同伴們看,內容主要以短篇小說、幽默故事為主。俄亥俄州立大學畢業後,至紐約擔任「學者出版社」(Scholastic INC.)下屬雜誌編輯,之後在兒童幽默雜誌《Bananas》擔任總編輯十年之久,同期並創作出多本受歡迎的兒童幽默圖書。 一九九二年R.L.史坦恩與「學者出版社」合作推出「雞皮疙瘩」(Goosebumps)系列叢書,推出之後立即攻下美國暢銷書榜。一九九四~一九九六年R.L.史坦恩更連續三年被《今日美國》(USA Today)評為暢銷書作家,知名暢銷作家史蒂芬.金也排名其後。一九九九年被評選為英國最受兒童歡迎的作家。R.L.史坦恩的作品結合了幻想、驚險與科幻等元素,情節架構奇特多變,每部都是向想像力極限的挑戰。「雞皮疙瘩系列叢書」不僅是他的成名作,更是他最膾炙人口的代表作。
譯者簡介柯清心台中人,美國堪薩斯大學戲劇研究所碩士,現任專職翻譯。著有童書《小蠟燭找光》;譯有《白虎之咒》系列小說、《擁有未來記憶的女孩》、《鄰家女孩》等數十部作品。
‧「雞皮疙瘩系列」中,你的雞皮疙瘩起來了,可是結尾的時候,鬼並不是死了,……而且有下一場遊戲又要繼續開始的感覺。──耿一偉(臺北藝術節藝術總監/臺北藝術大學戲劇系兼任助理教授)
‧文學的趣味不止一端,莞爾會心是趣味,熱鬧誇張是趣味,刺激驚悚也是趣味。──廖卓成(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系兒童文學教授)
‧我們榜單上前27本改版平裝書全都是「雞皮疙瘩系列」。──黛安娜‧羅巴克《出版人周刊》(Publishers Weekly)編輯
‧我小時候就很愛這套書,現在我買給我的孩子,希望他(她)像我一樣喜歡!──全球讀者共同感想
出版緣起人生從奇幻冒險開始何飛鵬/城邦媒體集團首席執行長
我的八到十二歲是在《三劍客》、《基度山恩仇記》、《乞丐王子》中度過的。可是現在的小孩有更新奇的玩具、電玩、漫畫,以及迪士尼樂園等。八到十二歲,正是孩子從字數極少、以圖畫為主的繪本閱讀,跨越到漸漸以文字閱讀為主的時期。也正是訓練孩子從圖像式思考,轉變成文字思考的重要階段。在這個階段,養成長期的文字閱讀習慣,能培養孩子敘事、分析、推理的邏輯思辨能力,奠定良好的寫作實力與數理學力基礎。然而,現在的父母擔心,大環境造成了習於圖像、不擅思考、討厭文字的一代。什麼力量能讓孩子重回閱讀的懷抱呢?全球銷售三億五千萬冊的「雞皮疙瘩系列叢書」,正是為了滿足此一年齡層的孩子的需求而誕生的!無論是校園怪奇傳說、墓地探險、鬼屋驚魂,或是與木乃伊、外星人、幽靈、吸血鬼、殭屍、怪物、精靈、傀儡相遇過招,這些孩子們的腦袋裡經常出現的角色或想像,經由作者的生花妙筆,營造出一個個讓孩子們縱橫馳騁的魔幻時空、光怪陸離的神奇異界,經歷各種危急險難,最終卻又能安全地化險為夷。這樣的冒險犯難,無論男孩女孩,無不拍案稱奇、心怡神醉!本系列作品被譯為三十二種語言版本,並在全球數十個國家出版,創下了出版史上多項的輝煌紀錄,廣受世界各地孩子的喜愛。作者史坦恩表示,這套作品之所以成功,是因為多年的兒童雜誌編輯工作,讓他對兒童心理和兒童閱讀需求有了深刻理解——他知道什麼能逗兒童發笑,什麼能使他們戰慄。我們誠摯地希望臺灣的孩子也能和世界上其他的孩子一樣,有更豐富多元的閱讀選擇。更希望藉由這套融合驚險恐怖與滑稽幽默於一爐,情節緊湊又緊張的「雞皮疙瘩系列叢書」,重拾八到十二歲孩子的閱讀興趣,從而建立他們的閱讀習慣,擁有一個快樂學習的童年。現在,我們一起繫好安全帶,放膽體驗前所未有的驚異奇航吧!
 
專文推薦戰慄娛人的鬼故事廖卓成/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系兒童文學教授
這套書很適合愛看鬼故事的讀者。文學的趣味不止一端,莞爾會心是趣味,熱鬧誇張是趣味,刺激驚悚也是趣味。有人擔心鬼故事助長迷信,其實古典小說中,也有志怪小說一類,《聊齋誌異》就有不少鬼故事。何況,這套書的作者開宗明義的說:「這都是想像出來的故事」,不必當真。既然恐怖電影可以看,看鬼故事似乎也無妨;考試的書讀久了,偶爾調劑一下,對頭腦卻是有益。當然,如果看鬼片會連續失眠,妨害日常生活,那就不宜勉強了。雋永的文學作品,應該有深刻的內涵;但不少兒童文學作品說教有餘,趣味不足。只要有趣味,而且不是害人為樂的惡趣,就是好的作品。鮑姆(Baum)在《綠野仙蹤》的序言裡,挑明了他寫書就是為了娛樂讀者。倒是內行的讀者,不妨考校一下自己的功力,留意這套書的敘事技巧,由主角「我」來講故事,有甚麼效果?書中衝突的設計與化解,是否意想不到又合情合理?能不能有不同的設計?會不會更好?這是另一種引人入勝之處。
導讀結局只是另一場驚嚇的開始耿一偉/臺北藝術節藝術總監‧臺北藝術大學戲劇系兼任助理教授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小時候玩遊戲,比如捉迷藏等,都會有一個人要當鬼。鬼在這個遊戲中很重要,沒有鬼來捉人,遊戲就不好玩。這些遊戲的關鍵特色,不是人要去消滅鬼,而是要去享受人被鬼追的刺激樂趣。所以當鬼捉到人後,不是遊戲就結束,而是下一個人要去當鬼。於是,當鬼反而是件苦差事,因為捉人沒有樂趣,恨不得趕快找人來替代。所以遊戲不能沒有鬼,不然這個遊戲就不好玩了。在史坦恩的「雞皮疙瘩系列」中,這些鬼所扮演的角色也是類似遊戲中的鬼,給我帶來閱讀與想像的刺激。各位讀者如果留意一下,會發現在他的小說中,都有一個類似的現象,就是結局往往不是一個對抗式的終局,一種善惡誓不兩立,以消滅魔鬼為最終目標的故事──這比較是屬於成人恐怖片的模式,不是你死,就是人類全部變殭屍。但「雞皮疙瘩系列」中,你的雞皮疙瘩起來了,可是結尾的時候,鬼並不是死了,而是類似遊戲一樣,這些鬼換了另一種角色,而且有下一場遊戲又要繼續開始的感覺。礙於閱讀的樂趣,我無法在此對故事結局說太多,但各位看完小說時,可以再回想我在這裡說的,就知道,「雞皮疙瘩系列」跟遊戲之間,的確有類似性。換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些主角大多為青少年,他們在生活中碰到的問題,如搬家面對新環境、男生女生的尷尬期、霸凌、友誼等,都在故事過程一一碰觸。「雞皮疙瘩系列」令人愛不釋手的原因,也在於表面上好像主角是鬼,但讀到一半,你會感覺到,故事的重點不知不覺地從這些鬼怪轉移到那些被追的青少年身上,鬼可不可怕不是重點,重點是被追的過程中,一些青少年生活中的苦悶,也被突顯放大,甚至在故事中被解決了。所以你會在某種程度感受到,這本書的內容是在講你,在講你的生活,在講你的世界,鬼的出現,只是把這些青春期的事件給激化了。另一個有趣的現象,是從日常生活轉入魔幻世界的關鍵點,往往發生在父母不在身邊,然後主角闖入不熟識空間的時候──比如《魔血》是主角暫住到姑婆家、《吸血鬼的鬼氣》是闖入地下室的祕道、《我的新家是鬼屋》是新家的詭異房間……等等。因為誤闖這些空間,奇怪的靈異事件開始打斷平凡無趣的日常軌道,一段冒險展開了,一場你追我跑的遊戲開始進行,而父母們往往對此毫無所悉,不知道自己的兒女在故事結束時,已經有所變化,變得更負責任,更勇敢。「雞皮疙瘩系列」的意義,也在這個地方。在平凡無奇充滿壓力的青春期校園生活中,有那麼多不快樂、有那麼多鬼怪現象在生活中困擾著我們,但這無法跟家長說,因為他們不能理解,他們看不到我們看到的。但透過閱讀,透過想像力所引發的鬼捉人遊戲,這些不滿被發洩,這些被學校所壓抑的精力被釋放了。幸好有這些鬼怪的陪伴,日子不再那麼無聊,世界可以靠自己的力量改變。終究,在青少年的世界裡,鬼怪並不是那麼可怕,在史坦恩的小說中,也往往會有主角最後拯救了這些鬼怪的情形,彷彿他們不是惡鬼,而比較像誤闖人類世界的外星人……這也是青少年的焦慮,他們正準備降臨成人世界,這件事讓他們起了雞皮疙瘩!!
1我叫愛梅.克拉瑪。每個禮拜四晚上,我都會覺得自己很驢,因為週四是家裡的「家庭分享之夜」。 莎拉和傑德也覺得這件事很蠢,不過爸媽對我們的牢騷根本充耳不聞。「這是一個禮拜中最重要的一晚。」老爸如是說。「這是咱們家的傳統,」老媽補充道︰「將來你們會永遠記得的。」是啊,老媽,我是打死也不會忘記的,因為分享之夜實在太痛苦、太尷尬了。你大概已經猜到,克拉瑪家的每位成員在家庭分享之夜都得跟其他家人一起做分享。對我老姊莎拉而言,事情也許沒那麼糟。莎拉十四歲了──大我兩歲──她是個天才畫家。真的喲,莎拉有一幅作品被城裡的美術館選去展覽了,明年也許她會去念美術高中。所以莎拉總是跟我們分享她正在進行的素描或新作。 對傑德來說,分享之夜也還算不賴。我這個十歲的老弟神經兮兮的,根本不在乎分享內容。有一次週四晚上,他打了個轟天原子嗝,還厚著臉皮解釋說他是在分享他的「晚餐」。 講完後,他自己「哈哈哈」笑得跟瘋子一樣。 但爸媽可不覺得好笑,兩人板著臉,訓示傑德要正視家裡的分享之夜。 隔週週四的晚上,我這個冥頑不靈的弟弟把我同學大衛.米勒寫給我的紙條拿出來跟大家分享。那是很私密的信哪!傑德在我房裡找到後,決定跟所有人「共賞奇文」。 很棒吧? 我巴不得一頭撞死!真的。 傑德自以為可愛又得寵,做什麼都可以不必負責。他以為自己真的很特別。 我想那是因為他是家裡唯一紅頭髮的人吧。莎拉和我的頭髮都又黑又直,眼睛深綠,皮膚銅黑。白晰的傑德一臉雀斑、一頭紅色卷髮,看起來簡直像別人家抱來的!有時莎拉和我都希望他不是咱們家土產的。反正啦,分享之夜我的麻煩最大,我不像莎拉那麼有才氣,又不像傑德那麼賴皮,所以我從來不知道要分享什麼。其實我有蒐集貝殼啦,我放在瓶子裡,收在櫃子中,可是拿著貝殼嘰哩呱啦講一通,你不覺得很無聊嗎?而且我們幾乎兩年沒去海邊了,所以我的貝殼都已經舊了,大家都看過了。我還蒐集了不少CD,可是我們家其他人喜歡的是巴布.馬利(註)和雷鬼音樂,我要是跟他們分享我的音樂,他們就會摀著耳朵大吐苦水,直到我把音樂關掉為止。所以我常常只是胡亂編個故事──某個女孩歷經種種危難的冒險故事,或公主變成老虎之類的怪誕神話。上次講完故事後,老爸臉上綻開大大的笑容。「咱們愛梅將來會變成名作家喲,」他說︰「她實在很會編故事。」爸環視房間,笑嘻嘻的大聲說道:「我們家的人實在太有才氣啦!」 我知道他那麼說只是為了當個好老爸,「鼓勵」小妹我而已。莎拉才是家裡真正的才女,這點大家都很清楚。 今晚由傑德率先分享。爸媽坐在客廳沙發上,老爸拿了一張衛生紙,斜眼擦著自己的眼鏡,他受不了眼鏡上有一絲絲髒污,一天總要清上二十來次。 我坐在牆邊的棕色大扶手椅裡,莎拉盤腿坐在我椅邊的地毯上。 「你今晚要分享什麼?」媽媽問傑德︰「希望你別再打那種恐怖的嗝了。」 「噁心死了!」莎拉咕噥道。 「妳的臉才噁心咧!」傑德頂回去,一邊對莎拉吐舌頭。 「傑德,拜託、拜託──今晚就饒了我們吧。」爸低聲說著,並把眼鏡戴回去,在鼻樑上稍做調整。「別惹麻煩。」 「是她先開始的。」傑德指著莎拉堅持的說。 我嘆口氣告訴傑德:「你就分享就對了嘛。」 「我想分享你的雀斑。」莎拉對他說︰「我要把它們一個個撕下來,餵給喬治吃。」莎拉和我哄聲大笑。喬治連眼睛都沒抬一下,牠蜷縮在沙發邊的地毯上睡覺。「不好笑,兩位女士。」媽媽罵道︰「不可以對弟弟這麼凶。」「今晚是全家團聚的時刻啊,」爸爸哀聲說:「我們就不能和睦相處嗎?」「我們有啊!」傑德堅持說道。爸爸皺眉搖搖頭,每次他那樣做時,看起來就像隻貓頭鷹。「傑德,你有什麼要分享的嗎?」他虛弱的問。傑德點頭回答:「有的。」老弟站到房間中央,把手插到牛仔褲口袋裡。他那條牛仔褲又鬆又寬,大了差不多十號,隨時一副要掉下來的樣子,傑德覺得這樣很酷。「我──呃──我會用手指吹口哨。」他宣稱。「哇!」莎拉嘲諷的讚歎。傑德不理她,他從口袋抽出手來,把兩根小拇指塞到嘴邊兩側,吹出一記又長又尖的哨音。他又吹了兩次,然後深深一鞠躬,全家爆出熱烈的掌聲。傑德笑呵呵的咧著嘴,再次鞠了個躬。「我們家的人真是太多才多藝了!」爸說,這回他是開玩笑的。 傑德一屁股坐到喬治旁邊的地板上,把可憐的喬治貓給嚇醒了。 「接下來換妳,愛梅。」媽轉頭對我說:「妳還要給我們講故事嗎?」 「她的故事太長了啦!」傑德抱怨。 喬治搖搖擺擺的站起來,離開傑德幾呎,一邊打呵欠,一邊趴在媽咪腳邊。 「我今晚不講故事。」我大聲說道,然後從後面椅子上拿起丹尼斯。 莎拉和傑德雙雙哀叫起來。 「喂──別這樣好不好!」我大聲嚷道,並在椅子邊坐定,把木偶放到大腿上。 「我想今晚我就跟丹尼斯說說話吧。」我對爸媽說。 兩位老人家臉上似笑非笑的,不過我不在乎,我已經用丹尼斯練了一整個星期了, 我想試試用丹尼斯表演新的喜劇。 「愛梅的口技表演超爛的,」傑德插嘴說:「觀眾可以看到她的嘴巴在動耶。」「安靜啦,傑德,我覺得丹尼斯挺有趣的。」莎拉說著跑到沙發旁邊,好看得清楚些。我讓丹尼斯在左膝上坐穩,然後用手指抓好它脖子上控制嘴部的線繩。丹尼斯是個很舊的口技表演用木偶,它臉上的漆都褪色了,有一隻眼睛幾乎已經磨白,身上的套頭毛衣也又破又舊。不過我玩得非常帶勁,每次我那幾個五歲的表弟、妹來我家時,我就拿丹尼斯逗他們開心。他們又叫又笑,覺得我三八極了。儘管傑德頗有怨言,但我覺得自己操縱丹尼斯越來越順手了。我深吸了一口氣,看著爸媽,然後開始表演。「你今晚還好嗎,丹尼斯?」我問。「不怎麼好。」我讓木偶用尖高的聲音回答,那是丹尼斯的聲音。「真的呀,丹尼斯?你怎麼啦?」「我覺得我好像有頭蝨。」「你是說你頭溼掉了?」我問它。「不是啦,是長蟲了!」爸媽笑了,莎拉微微淺笑,傑德則大聲呻吟。我轉頭看著丹尼斯,「你有沒有去看醫生呀?」我問它。 「沒有,我去找了理髮師!」 爸媽聽了笑了笑,可是沒笑出聲來。傑德又是一陣呻吟,莎拉把指頭伸到喉嚨裡, 做嘔吐狀。 「沒人喜歡這個笑話耶,丹尼斯。」我告訴它。「誰在開玩笑?」丹尼斯問。 「一點都不好笑。」我聽見傑德悄悄對莎拉這麼說,老姊也點頭表示同意。 「咱們換個話題吧,丹尼斯。」我把木偶換到另一邊膝蓋上,「你有沒有女朋友?」 我讓它的身體往前傾,想讓它點頭,可是它的頭卻從肩膀上滾了下來。 木製的頭顱重重的敲在地上,彈向貓咪,喬治「喵」的一聲一躍而起,飛竄而去。 莎拉和傑德笑得東倒西歪,還互相擊掌。 我氣得跳起來尖叫:「爸!你答應過要買新木偶給我的!」 傑德奔過地毯拾起丹尼斯的頭,然後拉動線繩,讓木偶動著嘴。「愛梅發火囉!愛梅發火囉!」傑德不斷重複說道。「還我啦!」我憤憤的從傑德手上奪下丹尼斯的頭。「愛梅發火囉!愛梅發火囉!」傑德繼續說。「夠了!」媽大吼一聲,從沙發上跳下來。傑德退回牆邊。「我去店裡看過新的木偶,」爸爸說著,再次摘下眼鏡貼在面前檢查:「可是都好貴。」「這樣我的技巧哪有辦法進步?」我問:「每次一用,丹尼斯的頭就掉下來!」「妳就將就著用吧。」媽說。這話是什麼意思?我最討厭老媽這樣說了。「我們應該把家庭分享之夜改成週四大戰之夜。」莎拉宣稱。傑德揚起拳頭。「想打架嗎?」他問莎拉。「輪到妳了,莎拉。」媽回答,一邊瞇眼瞪著傑德。「妳今晚要分享什麼?」「我有幅新的畫作,」莎拉表示:「是水彩畫。」「妳畫什麼?」爸爸說著又把眼鏡戴回去。「記得幾年前的夏天我們在緬因州住的那棟小木屋嗎?」莎拉說著,把黑直的頭髮甩到後邊,「那個可以俯視黑石絕壁的木屋?我找到一張小木屋的照片,就試著把它畫出來。」 我非常氣極敗壞,我承認自己很嫉妒莎拉。 人家就要拿另一幅美麗的水彩畫與大家分享了,而我卻只能在大腿上滾動一個蠢斃了的木偶頭。 這太不公平了! 「你們得到我房間去看,」莎拉說︰「畫還沒乾。」 大家站起來魚貫走入莎拉房裡。 我家是棟長長的農場式平房,傑德和我的房間在走廊盡頭,客廳、餐廳和廚房在中間,莎拉和爸媽的房間則位於房子另一端的走廊底。 我率先沿著走廊走去,莎拉在後邊一直嘰哩呱啦的解釋這幅畫難度有多高、她又是如何解決種種問題的。 「我對木屋的印象很深。」爸說。 「我等不及要看畫了。」媽說。我走進莎拉房裡打開燈。我將窗邊擺放畫作的畫架轉過來──然後大聲尖叫。
註:Bob Marley巴布.馬利,雷鬼音樂之父。
2我嚇得張大了嘴,直盯著畫,半句話也說不出來。 莎拉一看到畫,也跟著尖叫:「怎……怎麼會這樣!這是誰做的?」 有人在她的畫作角落畫了一張又黃又黑的笑臉,那張臉就畫在黑色絕壁的中央。 爸媽走到畫架前,臉色十分難看。他們研究了一下那張笑臉,然後轉身看著傑德。傑德仰頭大笑:「喜歡嗎?」他故做天真的問。 「傑德,你怎麼可以這樣!」莎拉暴跳如雷的說:「我要宰了你!我是說真的!」 「圖太暗了嘛,」傑德聳聳肩解釋道:「我想把畫弄得明亮一點。」 「可……可……可是……」老姊的舌頭結成一團,她握著拳,揮向傑德,同時憤怒的大吼一聲。「傑德──你到莎拉房裡做什麼?」老媽問道。莎拉不喜歡別人不請自來的進她的寶貝房間。「小子,你很清楚你是不准碰你姊姊的圖的。」爸罵道。「我也會畫畫耶。」傑德回答:「我是個不錯的畫家喲。」「那就畫你自己的圖!」莎拉大吼:「別偷跑進來破壞我的作品!」「我又不是偷跑進來的。」傑德堅稱,他還嘲諷莎拉:「我只是想幫幫忙而已。」「幫你個頭啦!」莎拉尖聲罵道,忿恨的把頭髮甩到肩後,「你把我的畫弄壞了!」「妳的畫難看死了!」傑德頂回去。「夠了!」媽大吼一聲,抓住傑德的肩膀:「傑德──看著我!你好像不明白事態有多嚴重,這是你最惡劣的一次行為!」傑德終於不再嘻皮笑臉了。我又瞄了一下他塗在莎拉畫作上的醜陋笑臉;傑德是么子,他總以為天大的事都能打混過去。不過我知道這回他做得太過火了。莎拉畢竟是家裡的明星、家裡的才女,人家的大作可是掛在美術館裡呢。動手動到莎拉的寶貝畫作上,傑德這回死定了。 莎拉很寶貝她的畫作,有幾次我也想過要在她的大作上畫個幾筆,可是我當然只敢想想而已,從來不敢真的在太歲頭上動土。 「你不用嫉妒姊姊的作品。」爸告訴傑德說:「我們家的人都很有才藝。」 「噢,是啊。」傑德咕噥道。他就是有這種怪毛病,每次惹麻煩,死都不肯道歉, 反而會惱羞成怒。「那你有什麼才藝啊,爸?」傑德不客氣的問。 爸咬咬牙,瞇起眼睛看著傑德。「我們要討論的不是我,」他沉聲說道:「不過我告訴你,我的才藝是做中國菜,你明白嗎,才藝有很多種的,傑德。」 爸自認是「炒鍋王」,每週有一、兩次,他會把一堆蔬菜切成小小片,用媽媽耶誕節送他的炒鍋炒菜。 大家都假裝那是人間美味。 反正沒必要傷老爸的心嘛。 「你們到底要不要處罰傑德?」莎拉尖著嗓子問。 她已經打開水彩盒,用筆在沾黑色顏料了。接著她振筆忿恨的將笑臉塗掉。「是啊,傑德是該罰。」媽媽怒目瞪著傑德回答,老弟垂眼望著地板。「首先,他得跟莎拉道歉。」大家全都在等著。 過了一會兒,傑德才終於吐出一句:「對不起,莎拉。」正當他要離開房間時,又被老媽抓住肩頭拉了回來。「別急著走,傑德。」媽告訴他:「我們罰你星期六不准和喬許及麥特去看電影,還有……一個星期不許打電玩。」「媽──饒了我吧!」傑德哀求。「你的行徑實在太惡劣了。」媽正色道:「這次處罰也許能讓你明白這麼做有多不應該。」「可是我一定得去看電影啊!」傑德抗議。「不准。」媽輕聲答道:「不許跟我吵,否則處罰加重。現在回你房間去吧。」「我覺得罰得太輕了。」莎拉塗著畫說。「沒妳的事,莎拉。」媽媽斥責道。「是啊,沒妳的事。」傑德嘀咕著踱步離開,穿過長長的走廊回自己房間。 爸爸嘆了口氣,用手撫著禿掉的頭,難過的說:「家庭分享時間結束。」 我暫時留在莎拉房裡看她搶救畫作,只聽她又是搖頭又是嘆氣的。 「我得把岩石畫得更黑一點,要不然遮不住那個愚蠢的笑臉。」她鬱鬱的解釋說: 「不過,如果岩石畫得暗些,天空的顏色就得改了,整幅畫的平衡感都被破壞掉了。」 「我覺得看起來很好嘛。」我告訴她,想要逗她開心。 「傑德怎麼可以那樣!」莎拉說,她拿畫筆在水罐裡沾著,「他怎麼可以偷溜進來,把一幅藝術品破壞成這樣!」 我為莎拉感到難過,可是她那句話使我所有的同情頓失。我是說,她為什麼不說 「水彩畫」就好?非得說那是「藝術品」不可? 有時候她實在自我膨脹得令人作嘔。 我轉身離開房間,莎拉壓根兒沒注意到。我越過走廊回到自己房裡,然後打電話給我的朋友瑪歌。我們東拉西扯了一會兒,約好隔天碰個面。我在講電話時,可以聽見隔壁房間傑德的動靜,他在來回踱步,乒乒乓乓的大聲摔東西。有時候我真覺得他是紅孩兒再世。瑪歌的爸爸叫她別再講電話了,她爸超嚴格的,從不讓她講電話超過十或十五分鐘。我晃進廚房裡,幫自己弄了一碗甜玉米片,這是我最愛吃的宵夜。小時候每晚上床前我一定得吃一碗,這個習慣一直沒改。我把碗沖洗乾淨,跟爸媽道過晚安,然後上床睡覺。這是個溫暖的春夜,微風輕輕掀動窗邊的簾子,碩大的半圓月散射著蒼白的銀光,灑滿整片窗戶,投射在地板上。我的頭才沾到枕頭,便沉沉的睡著了。一會兒之後,我被某個東西吵醒,但我不確定是什麼東西。我在寤寐中勉強張開眼睛,從枕頭上坐起來,掙扎著想看個清楚。窗簾拍在窗戶上。我覺得自己還在睡夢裡。 可是看到窗戶上的東西後,我便驚醒了。 簾子在一陣翻騰後,飄了開來。 銀色的月光下,赫然出現一張臉,一張醜陋而帶著獰笑的臉。那張臉出現在我臥房的窗口上,在暗夜中瞪視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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