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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漬鎮謎團(1) : 這時候會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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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大海已經消失的濱海小鎮?一件根本沒被偷走的失竊物品?檔案名稱:濱海墨漬鎮關鍵字:竊盜、調查、吊火人、纜繩、墨水、背叛……繼深受青少年喜愛的系列小說《波特萊爾大遇險》之後,作者雷蒙尼‧史尼奇再度展現其黑色幽默式的文字風格,以十三歲時的自己為《墨漬鎮謎團》系列小說的主角,描述少年史尼奇如007般參與一段神祕的失竊案件,也牽扯出一連串驚險刺激的辦案經歷。書中線索詭譎懸疑,讓人想要一探究竟,而不忍釋卷。

一個大海已經消失的濱海小鎮?一件根本沒被偷走的失竊物品?檔案名稱:濱海墨漬鎮關鍵字:竊盜、調查、吊火人、纜繩、墨水、背叛……繼深受青少年喜愛的系列小說《波特萊爾大遇險》之後,作者雷蒙尼‧史尼奇再度展現其黑色幽默式的文字風格,以十三歲時的自己為《墨漬鎮謎團》系列小說的主角,描述少年史尼奇如007般參與一段神祕的失竊案件,也牽扯出一連串驚險刺激的辦案經歷。書中線索詭譎懸疑,讓人想要一探究竟,而不忍釋卷。 雷蒙尼•史尼奇/作者雷蒙尼•史尼奇接受了特殊教育,有段複雜的少年時光,現在則忍受著不甚精采的成人沮喪歲月。他先前出版的作品包括十三冊的《波特萊爾大遇險》、《誰殺了作曲家?》,以及《十三個字》等。 充滿史尼奇著名的滑稽幽默以及令人抓狂的開放式結局,讀者會吵著想看第二集。──《出版人週刊》拜託,這就是雷蒙尼‧史尼奇啊。不需多言。──《書單》這本書要看兩次:第一次為了笑點而看,第二次為了解謎而看。不但機智,且同樣荒謬。──《波士頓環球報》 第1章第2章第3章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第10章第11章第12章第13章 第一章一座小鎮、一個女孩、一宗竊盜案。我住在那鎮上,受雇調查那宗竊盜案,覺得那個女孩是清白的。當時我快滿十三歲。而事後證明我錯了。錯得徹徹底底。我早該想到這個問題:「為什麼會有人說自己的東西被偷了,而那根本不是他的東西?」我走錯了方向,問了約莫四個錯誤的問題。以下是第一個錯誤發生的經過。 「鐵杉林茶坊文具店」是那種地板就算擦過了,還是讓人覺得髒兮兮的地方。事情發生那一天,店裡地板髒兮兮的。鐵杉林賣的餐點難以下嚥,尤其是炒蛋,八成是全市最難吃的,連「難下嚥早餐博物館」(Museum of Bad Breakfast)展示的炒蛋都得甘拜下風。到難下嚥早餐博物館參觀過的人,就能明白蛋類料理可以煮到多難吃。鐵杉林茶坊文具店賣的紙和筆破破爛爛的,根本不能用,不過那裡的茶還能喝,再加上店面就在火車站對面,不失為搭上火車展開新生活之前,和父母親喝茶話別的好地方。我身上穿的西裝是結業禮物,掛在衣櫥裡像個空心人好幾星期了。我心裡鬱卒,口也好渴。等茶送上來之後,有好一會兒,眼前只是霧茫茫一片,其他什麼都看不見。先前我快速跟某人道別,這下子卻後悔道別得太倉促。我告訴自己,沒關係,反正此刻也沒空在鎮上閒晃了。我對自己說,史尼奇,你有工作要做,沒時間自怨自艾了。 不管怎樣,你很快就又能和她見面,我這麼想著,可惜卻是大錯特錯。 等熱茶的霧氣散去,我觀察起坐在我身旁的人。這樣子盯著自己的家人看,想像他們在陌生人眼中是什麼樣子,感覺滿新鮮的。我看見一個虎背熊腰的男人,穿著一套褐色棉質西裝,那套西裝似乎讓他渾身不舒服。我看見一個女人,她的指甲尖在桌面上敲個不停,發出的聲音就像小馬在飛奔。女人頭上恰巧別了一朵花。兩人面露微笑,男人笑得尤其燦爛。 「兒子啊,離火車出發的時間還很久,」他說:「要不要點一些東西來吃?點盤炒蛋如何?」 「謝謝,不用了。」 「我們都深深以你為榮。」女人說。從一個近距離觀察的人看來,她似乎有些緊張。也可能不是。她不再敲桌面了,而是伸手過來替我順了順頭髮。看樣子我該剪頭髮了。「你一定很興奮吧?。」 「大概吧。」說是這樣說,但我心裡沒半點興奮的感覺。我什麼感覺都沒有。 「把餐巾擺在大腿上。」她對我說。 「已經擺好了。」 「那麼,就趁熱喝茶吧。」她說。這時一個女人走進店裡,她只顧著前進,沒瞧我,也沒瞧我爸媽。她從我們的桌邊擦身而過。她的個子很高,有著一頭蓬亂嚇人的長髮。她的鞋跟踩在地板上喀喀作響。她在信封架前停下腳步,隨手抓起一個信封,然後扔了一個銅板給櫃檯後方的婦人。婦人幾乎是看都不看就接住銅板。那個女人隨即朝店門走去。餐桌上的茶杯個個冒著熱氣,在蒸騰的熱氣之間,我覺得那個女人有個口袋似乎也冒著熱氣。只有我一個人注意到她。那女人頭也不回的走到店外。 為什麼要把餐巾擺在大腿上?原因有二,一是食物有可能會噴濺到大腿上,弄髒餐巾要比弄髒衣服好。另一個原因則是可以用來藏東西。你再好事,也不至於掀開別人腿上的餐巾,看看裡面藏了什麼。我嘆了一口長氣,擺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低頭看著自己的大腿,不動聲色的打開那女人扔到我腿上的紙條。從洗手間窗戶爬出去,到店家後巷跟我會合。我在綠色雙人座敞篷跑車裡等你。你有五分鐘的時間。 S上。 我知道「雙人座敞篷跑車」聽起來比「車子」來得炫,但我忍不住要想,什麼樣的人會在用「車子」就可以表達意思的情況下,硬要多花時間寫「雙人座敞篷跑車」。我也忍不住要想,什麼樣的人會在祕密紙條上簽名──即便只有一個字母。祕密紙條就是祕密,沒理由要簽名。 「兒子,你沒事吧?」 「我去一下洗手間。」我一面說,一面站起來。我把餐巾擱到桌上,皺巴巴的紙條藏在手心裡。 「先把茶喝了。」 「媽媽。」我說。 「親愛的,就讓他去吧,」穿棕色西裝的男人說:「他就要滿十三歲了,正是難搞的年紀。」 我站起來,走向店的後方。或許時間已經過了一分鐘。櫃檯後方的婦女看著我東張西望。餐館的人老是要你自己開口問洗手間在哪裡,明明你在找什麼的姿態已經很明顯了也一樣。我告訴自己,沒什麼不好意思的。 「如果我是洗手間,」我問櫃檯後方的婦人:「我會在哪裡呢?」她指了指一條小走道。我注意到她手裡還握著那枚銅板。我頭也不回的沿著走道快步前進。下回再看到鐵杉林茶坊文具店,會是好多好多年以後的事情了。 我走進洗手間,發現裡頭有人。在等人離開的空檔,我只想得出兩件事情可做。我做了其中一件:我站在洗手臺前方,朝臉潑了潑冷水,趁機把紙條包進擦手紙,再放到水龍頭下沖成一團濕爛,最後扔掉。或許沒人會想要找這紙條。 一個男人從隔間裡走出來,在鏡子裡瞄見我。「你還好嗎?」他問道。我看起來一定很緊張。 「我吃了炒蛋。」我說。他一臉同情的洗洗手,然後走出了洗手間。我關上水龍頭,望向洗手間裡唯一的窗戶。窗戶小小方方的,只用簡易窗栓固定,連小孩子都打得開。這樣很好,因為我就是小孩嘛。問題是,小窗位在洗手間上方的角落,約有三公尺高,就算我踮起腳尖還是搆不著,何況我還得爬上去打開窗栓。任何年紀的人想從這扇窗子爬出去,都會面臨同樣挑戰。 我走進隔間。馬桶後方有一大包用牛皮紙和細繩裹起來的東西,包得很隨便,鬆鬆垮垮的,像是不在乎會不會有人打開。那包東西靠在牆邊並不起眼,看起來就像鐵杉林茶坊文具店的東西,也像是水電工忘了帶走的東西,給人一種和自己扯不上關係的感覺。我把那一大包東西拖出來,關上隔間的門,拆開牛皮紙。我沒鎖門。這種門就算上了鎖,任何粗壯的男人只消撞兩下也就開了。 不出我所料,牛皮紙裡包的是摺疊梯。換成我,也會把梯子擱在那裡。我花了一分鐘找到紙條、一分鐘走到洗手間、一分鐘等洗手間裡的人離開,然後兩分鐘架梯子、開窗戶、半跳半滑的跳進後巷裡的小水窪。一共是五分鐘。我拍掉濺到長褲上的泥水。那輛綠色雙人座敞篷跑車小小的,看起來似乎當過賽車,但流線型的車身如今傷痕累累。長期缺乏保養照顧之下,現在想救也救不回來了。那女人坐在駕駛座上,一臉不爽的看著我上車。她那一頭亂髮現在用一頂小小的皮帽勉強固定住。跑車的車窗搖了下來,帶著雨絲的空氣剛好和車裡的氣氛很搭。 「我是S・席朵拉・馬克森。」她說話。 「我是雷蒙尼・史尼奇。」我一面說,一面從口袋裡掏出信封交給她。信封裡裝著所謂的介紹信,只有短短幾行,說我喜愛閱讀、擅長烹飪,音樂方面普通,吵架爭辯完全不行。按照規定,我不能看自己的介紹信;所以我花了好些時間拆開信封,再不露痕跡的黏回去。 「我知道你是誰。」S・席朵拉・馬克森說著,隨手把介紹信扔到後座。她透過擋風玻璃盯著前方路面,彷彿我們已經出發上路似的。「計畫有變動,我們現在得趕路。情況很複雜,超出你能理解的範圍,在目前狀況下,我也沒辦法清楚的解釋給你聽。」 「在目前狀況下,」我複述一遍:「你是指『現在』?」 「當然就是這意思。」 「如果我們真這麼趕,你為什麼不說『現在』就好?」 席朵拉伸手橫過我大腿,推開車門。「下車。」她說道。 「什麼?」 「不許用那種語氣跟我說話。之前在我手下工作的小夥子,也就是你的前任,從來沒有這樣子跟我說話。從來沒有。下車。」 「對不起。」我說。 「下車。」 「對不起。」我說。 「史尼奇,你想在我手下工作嗎?你想跟著我實習嗎?」 我凝視車外巷子。「想。」我回答。 「那就給我記清楚:我不是你的朋友,不是你的老師,更不是家長、監護人等等得照顧你的人。我是你的頂頭上司,你是我底下的實習生,這意思就是『在我底下工作,我要你做什麼就做什麼』。 」 「我由衷悔悟,」我說:「意思就是……」 「你已經說過對不起了,」S・席朵拉・馬克森說:「說過的話就別說第二遍, 那不僅是重覆,更是多餘,別人都聽過了。既不適切,也沒道理。我是S・席朵拉・馬克森,你可以稱呼我席朵拉或馬克森。你是我的實習生,在我底下工作,我說什麼你就做什麼。我就喊你史尼奇。訓練實習生沒有捷徑,『示範』和『督促』是我的兩大工具。我會先讓你看看我怎麼做,然後會要你自己做其他事情。明白嗎?」 「S代表什麼意思?」 「不要一直問錯問題,」她回答,同時發動了引擎。「史尼奇,你八成自以為什麼都懂。你八成覺得順利結業、順利在五分半鐘內從洗手間窗戶溜出來很了不起,但實際上你根本什麼都不懂。」 S・席朵拉・馬克森從方向盤上放開戴著手套的手,伸向儀表板。我這才注意到那裡放了一個茶杯,杯口還冒著熱氣,杯身上刻著「鐵杉林」。 「史尼奇,你大概也沒發現我摸走了你的杯子。」她一面說,一面橫過我的身子把茶倒到車外。茶水在地面上冒出熱氣,幾秒鐘後竄起一股詭異的煙霧,在後巷飄散開來;那氣味聞起來甜甜怪怪的,像是毒花的香氣。 「鴉片酊,」S・席朵拉・馬克森說:「一種麻醉和鎮靜藥,讓人睡著用的。」她轉過頭,第一次正眼看我。如果問我的話,我會說她看起來還算和藹,不過我沒打算對她提這些。她一副忙得不可開交的樣子,而這正是我所期望的。「你只要喝三口那個加料茶,就會開始『前言不對後語』,意思就是你會滿口瘋話,幾乎快不省人事了。史尼奇,你要是喝了,絕對趕不上火車,你父母也會飛快的把你帶離那地方,帶你到某個你絕對不想待的地方。」 煙霧已經散去,但我還是盯著它看。此刻我在後巷裡,覺得自己孤零零的。要是我喝了那杯茶,我就不會坐進雙人座敞篷跑車;要是我沒坐進雙人座敞篷跑車,就不會掉到不該掉的樹上,不會走進不該走進的地下室,不會毀掉不該毀的圖書館,更不會問錯問題找錯答案。S・席朵拉・馬克森說得對,沒有人會照顧我。我好餓。我關上車門,凝視她的雙眼。 「那兩個人不是我的父母。」我說。然後我們就出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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