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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ddle school(2) : 我的進化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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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人生中最糟的一年,也就是六年級,瑞福.凱區杜瑞恩以為自己接下來一定能順利度過七年級。一所位於大城市的藝術學校接受他的入學申請,瑞福幻想那裡是不用上數學、不用上歷史的開心樂園。
  結果大錯特錯!
  藝術學校裡的競爭比瑞福想的還要激烈,為了能有個像樣的成績以免被學校踢出去,他必須想辦法把自己無趣的生活轉化為藝術的靈感。他要用什麼招數?聽好了,那就是「沒事找事做新生活行動」!只要是沒做過的事情,他都得去試,從一口氣看完十二部電影、學玩撲克牌到參觀現代美術館都算。
  但是瑞福的最新行動卻揭發了他從未聽過的家庭祕密,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否已經準備好面對天翻地覆的世界。而與新朋友之間的「義氣相挺」,也讓他陷入了大災難裡。
  系列特色
  ◎全球最暢銷的作家--詹姆斯.派特森2011年最新青少年小說(系列)
  詹姆斯.派特森作品在全球熱銷的程度令人咋舌(已突破二億五千萬本,勝過哈利波特),也拿下許多重要的文學獎項。2004年,他開始為兒童及青少年寫書。這類書最大的挑戰,就是鮮少有作者能完全擺脫自己目前已有的認知、價值觀及生命經驗,進入到一個對未來充滿未知的小孩或似懂非懂的青少年身上,用他們的腦袋思考,用他們的口吻說話--這個系列做到了!而且非常成功。我們幾乎很難找到其他作品能更勝於他。而這麼成功的作品,經常都帶著濃度很高的自傳元素,寫實風格強烈。
  ◎細膩勾繪難解難言的前青春期心事
  書中主角瑞福,其實是許多青春期男孩的縮影,在上一集裡,我們已看出,他的運動能力不特別突出,功課不特別好,家世不特別顯赫,更重要的是,交朋友的能力也不怎麼樣!到了《Middle School 2 我的落跑日記》裡,雪上加霜的是瑞福和媽媽、妹妹居然得搬到離家甚遠的大城市裡居住!這下他要怎麼交到新朋友?展開新生活?
  作者用第一人稱的述事口吻,描繪出青少年最在意的同儕相處問題,全書文字生動活潑,讀者也能有所共鳴,了解到:「原來不是只有我這樣!」
作者簡介
詹姆斯.派特森(James Patterson)
  1947年生於紐約,為當代最成功的推理小說家,獲獎無數,並創下《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等多項紀錄,作品暢銷全球逾兩億六千萬本;許多作品都被拍成電影或電視影集,最為人熟知的是【艾力克斯.克羅斯】(Alex Cross)偵探系列。《時代雜誌》將其譽為不可錯過的作家;金氏世界紀錄還登錄其驚人的暢銷紀錄。  功成名就之後,派特森也開始為青少年寫書,2010年並榮獲美國童書協會票選為「年度最受歡迎作家」;同年出版的【Middle School】系列,一上市即席捲各大暢銷榜,迴響熱烈。為了推廣兒童及青少年閱讀,派特森還成立了「讀吧孩子」(ReadKiddoRead.com)網站,幫助父母及師長依年齡層迅速找到適合孩子的讀物。
克里斯.特貝玆(Chris Tebbetts)
  青少年奇幻冒險小說【The Viking】(維京)系列作者,也曾與童書作家麗莎.帕帕迪麥秋(Lisa Papademetriou)合著【M or F?】系列。
繪者簡介
蘿拉.帕克(Laura Park)
  漫畫兼插畫家。目前跟她的寵物鴿一起住在芝加哥。  (本書插畫中文版由郭晉昂改寫圖中文字)
譯者簡介
陳采瑛
  中央大學英文所畢業。  國中一年級時因為學校教室不夠,在附有瓦斯爐跟水槽的烹飪教室裡過了一年。  翻譯的時候會在腦子裡上演大人與小孩的綜藝短劇。  譯作有《鳥巢大追蹤》《一棵橡樹要搬家》《仙人掌旅館》《就醬,不好嗎?》《十六號橡皮筋》(遠流)等。

在藝術館之旅前,我有很多時間可以想想春季藝術展時要做什麼。在經過漫長、痛苦又細密的思考之後,我終於想出……零個好主意。或許琳恩老師是對的,說不定這次的藝術之旅能夠啟發我,做出以前我從未想過的,也許我會在那裡想到此生最佳的靈感。如果還是想不出來……呃,至少我們有一整個上午都不用上課。抵達藝術館後,老師就讓我們帶著素描簿自由行動,我們可以在館內到處走來走去,看到喜歡的就隨手畫下來。馬弟看起來對這裡很熟,我便跟著他到處走。有好一會兒,我都在等馬弟在藝術館做出像是馬弟會做的事,比如說從許願池裡撈出硬幣,或是偷偷跑到屋頂去,或至少摸個禁止觸摸的東西之類的。但他沒有。就目前我看到的,他是真心對藝術品有興趣。我們只是到處逛逛,把一些畫的樣子素描下來,然後我們又逛了好久。我從未見過馬弟的這一面。他似乎很正常。就馬弟來說,這實在太不對勁了。最後,琳恩老師過來告訴我們還有十五分鐘,馬弟便闔上素描簿,把東西收一收。「來吧,」他說,「別錯過最棒的部分喲。」我跟著他往前面走,來到入口附近的紀念品店。「這就是最棒的部分?」我問。「相信我,」他說,「等著瞧吧。」我照辦了。我得告訴你這一天裡我學到什麼:藝術館的紀念品店是給有錢人逛的,那裡的東西都比你所猜的價格貴十倍,連一張明信片都敢收你五美元。過了一會兒,馬弟來到我站的地方。「抱著,」他說,然後把他的背包交給我,「我要去上廁所。可是你要留在這裡等我,好嗎?」我真的沒有想太多,就拿著他的背包,然後繼續看著一本要價一百美元的畫冊,是關於一個叫蒙德里安的傢伙,他以繪製一大堆紅色、黃色跟藍色的方塊聞名,而且他就這一百零一招,使不爛的。這讓我想到,或許哪一天,我也該出本自己的畫冊才對。沒多久,我就看到琳恩老師向我招手,要我回到車上。原來已經到了要回學校的時候。我也看到馬弟了。他還在往廁所的路上,所以我想,等一下到外面再把背包交給他就好了。但是就在我準備離開時……紀念品店的警鈴開始大響,好像有人拿著未結帳的商品走出店外。因為我的反應向來都不是最靈敏的,所以我開始四處張望,想看看到底是誰偷了東西。接著我發現,只有我站在出口。「放下背包,站到旁邊去!」警方派來的首席犯罪談判員用大聲公吼著。因為四周不是低空盤旋的直升機轟隆隆聲,就是警車鳴笛的嗡嗡聲,我幾乎快要聽不見他在說什麼。這下事情大條了。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我什麼也沒做。「你們搞錯了!」我大喊。「離那個背包遠一點!這是最後一次警告!」我聽到腳步聲,有許多人從四面八方跑過來,邊跑邊大叫。警方的無線電不斷發出刺耳的聲音。這些都是衝著我來的嗎?我決定不冒任何險。我把手放在每個人都看得到的地方,然後慢慢彎下腰,把背包放到地上。我才剛放下,馬上就有十幾條繩索從天而降。跟橄欖球隊隊員數量一樣多的反恐特勤隊隊員瞬間從空中垂降到地面。我還沒來得及反應,他們就已經把我團團包圍住,他們身上的裝備已經多到……呃,可以開一間超大的五金店了。「一根寒毛都不准動!」有個人大吼。「不好意思,同學。可以請你退回到紀念品店裡嗎?」第三個人說。蛤????「你可以把手放下了,同學,」警衛對我說,「請回到店裡,好嗎?」琳恩老師接著就趕到了。我也看到馬弟,他現在跟其他同學站在一起,看著我,但他沒打算靠過來。「瑞福?」琳恩老師說,「這是怎麼回事?」「我不知道,」我說,「我什麼也沒做。」警衛問她是否可以檢查背包,琳恩老師看著我,意思好像應該由我決定。我便把背包交出去。警衛當場就在店裡的櫃台上拉開背包拉鍊,下一秒他就拿出一枝未拆封的不鏽鋼筆。那枝筆就跟馬弟送我的聖誕節禮物一模一樣,只是我的筆現在乖乖地躺在家裡。「瑞福,你能解釋一下嗎?」琳恩老師說。我一直看馬弟那邊,但他只是搖搖頭--不,不,不,不,不。不要說。那就是他傳遞的訊息。我覺得自己被陷害了,就好像把脖子伸到別人的刀子底下一樣。接著,我腦海裡開始出現……你知道嗎?人生可是很難有腦中突然出現一拖拉庫念頭的時候,現在就剛好被我遇到了。我想起這一年裡我遇到的所有衰到爆的事,可是,馬弟卻什麼事也沒有地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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