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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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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良知,在審判的天平上,究竟孰輕孰重? 人又應該為自己的過錯付出多大的代價? 換做是你,會選擇接受刑罰, 還是寧可背負一輩子的罪咎? 罪與罰、公平與正義,從來都不簡單。
◎德國最會說故事的辯護律師,繼《罪行》之後又一力作! ◎從800件真實刑案中汲取的人性故事,媒體高度讚譽,德國60萬書迷欲罷不能! ◎《明鏡週刊》暢銷書榜冠軍,作家、導演、醫師、律師、書虫、愛書人爭看,熱烈期待電影上映! ◎本書榮獲德國歌德學院 Goethe-Institut 「翻譯贊助計畫」支持出版
在罪的深淵中,人無所掩蔽, 只剩下赤裸裸的存在。
犯了錯的人,未必都以接受刑罰作結, 但罪咎可能就此生根,以超乎想像的方式,崩毀原來的世界。
兩名女子殺人,各自被判無罪獲釋;一個司機阻止了可能的變態謀殺,卻遭判徒刑。一對伴侶殺了強暴犯,一生飽受不堪過往糾纏。九名管樂隊的凡夫俗子毀了某個女孩的人生,竟沒有任何人背負刑責…… 費迪南.馮.席拉赫將刑事案件化為偉大的文學作品。這位德國最會說故事的辯護律師,再次執起毫無矯飾的紀實之筆,以其獨一無二的語言,輕聲但堅定的對善與惡、有罪或無罪,以及我們每個人的道德責任,提出更尖銳而核心的質問。

法律與良知,在審判的天平上,究竟孰輕孰重? 人又應該為自己的過錯付出多大的代價? 換做是你,會選擇接受刑罰, 還是寧可背負一輩子的罪咎? 罪與罰、公平與正義,從來都不簡單。
◎德國最會說故事的辯護律師,繼《罪行》之後又一力作! ◎從800件真實刑案中汲取的人性故事,媒體高度讚譽,德國60萬書迷欲罷不能! ◎《明鏡週刊》暢銷書榜冠軍,作家、導演、醫師、律師、書虫、愛書人爭看,熱烈期待電影上映! ◎本書榮獲德國歌德學院 Goethe-Institut 「翻譯贊助計畫」支持出版
在罪的深淵中,人無所掩蔽, 只剩下赤裸裸的存在。
犯了錯的人,未必都以接受刑罰作結, 但罪咎可能就此生根,以超乎想像的方式,崩毀原來的世界。
兩名女子殺人,各自被判無罪獲釋;一個司機阻止了可能的變態謀殺,卻遭判徒刑。一對伴侶殺了強暴犯,一生飽受不堪過往糾纏。九名管樂隊的凡夫俗子毀了某個女孩的人生,竟沒有任何人背負刑責…… 費迪南.馮.席拉赫將刑事案件化為偉大的文學作品。這位德國最會說故事的辯護律師,再次執起毫無矯飾的紀實之筆,以其獨一無二的語言,輕聲但堅定的對善與惡、有罪或無罪,以及我們每個人的道德責任,提出更尖銳而核心的質問。
  費迪南.馮.席拉赫(Ferdinand von Schirach)
1964年生於慕尼黑,自1994年起擔任執業律師,專司刑事案件。他的委託人包括前東德中央政治局委員君特.沙博夫斯基、前聯邦情報局特務諾貝特.尤瑞次科、工業鉅子、達官顯貴、中下階層人士及常民百姓。2009年出版處女作《罪行》,引起廣大迴響,德國讀者及媒體好評不斷,售出32國版權。2010年獲《慕尼黑晚報》選為年度文學之星。同年獲頒德國文壇重要獎項克萊斯特文學獎。2010年第二本書《罪咎》出版,立即登上《明鏡週刊》暢銷書榜冠軍。《罪行》及《罪咎》獲得60萬書迷擁戴,電影版權皆已由《香水》的出品者康士坦丁電影公司買下,第一個改編故事由以《當櫻花盛開》聞名國際的導演多莉絲.朵利撰寫劇本及執導,於2011年開拍。《罪行》中文版在台出版亦大獲讀者喜愛,上市未滿一週即登上《蘋果日報》當週統計全台暢銷小說榜第一名,且久踞不退,推薦之聲絡繹不絕。
譯者簡介薛文瑜
專職德文譯者。譯有《罪咎》《罪行》《最後的邀請:父予子的告別禮物》《饗宴的歷史》《小心!偏見》《偉大的失敗者》(合譯)等,譯著屢次獲選開卷年度十大翻譯類好書獎。 「每一篇都是一次令人毫無招架之力的撞擊!」吳念真、小野、光禹、黃國華、冬陽、盧蘇偉、張大魯、蘇絢慧、許澤天、詹宏志、藍祖蔚、戴立忍、林永頌、盧郁佳、王浩威、顧立雄、林峰正、吳宜臻、李偉文、彭樹君、陳玉慧、馮光遠、丁文玲……各界粉絲欲罷不能,震撼推薦!
和作者的上一本書《罪行》比較起來,《罪咎》艱難太多了。艱難,指的不是閱讀的過程,而是每一個「故事」讀完之後的感覺──鬱結於心、難以言語、不知如何是好。如果《罪行》的每一個故事都是一部電影的話,《罪咎》的每一個故事,對我來說則都是一次在毫無準備、毫無預料之際,令人毫無招架之力的撞擊。什麼罪?過程怎樣?誰加害了誰?破案了沒?正義是否得到伸張?這些因為書名有個「罪」字而自然產生的「閱讀預設」,最後你會發現它們似乎一點都不重要,因為它們只不過是作者用來逼使你思考、逼使你認真感受撞擊之後那種劇痛的工具而已。犯罪者、受害者、律師、法官、甚或法律本身,在這本書裡都已失去我們所熟悉的定義。天地不仁……掩卷之際閃入眼前的是這四個字。吳念真
我無法一次讀完費迪南.馮.席拉赫寫的這兩本書,因為太濃的哀傷和太悲慘的命運像是在一個暗夜不斷膨脹的妖怪。我得趕快逃離現場,怕被那個妖怪吞喫了。我知道我很快又會拿出他的書來繼續讀下一個故事。在我緩緩細嚼慢嚥他細膩的文字時,我的內心深處得到了一種共鳴和救贖。我是那麼熟悉裡面的痛苦和無奈甚至於絕望,不是因為我曾經經歷過完全相同的情境,而是我對那些痛苦完全能夠體會理解和同情。我會選擇創作,或許就是這個原因。小野
是非對錯,誰來評斷?形形色色的人生,透過律師柔軟的心靈,緩緩道出。林峰正律師(民間司改會執行長)
真正參與過審判的人都知道,不論在發現真實或妥適處刑上,審判工作確實艱難,誤判總是難免。加上,審判者對懲罰的過度渴望與急切,往往讓天平的一端,原本應該沉甸甸的砝碼,也就是無罪推定原則,變得像羽毛一樣地輕,正義與不正義的那條線也就因此更模糊不清了。 顧立雄律師(萬國法律事務所)
如果要打官司,遇上費迪南.馮.席拉赫,請盡快迴避,因為他洞悉人性,讓你無所遁形。如果要讀犯罪文學,費迪南.馮.席拉赫是你最佳選擇,因為他的文筆犀利,布局迂迴,總在始料未及處,給你意外震撼。藍祖蔚(影評人)
當代最受注目的德國作家,他與眾不同之處在於,他的親身經歷真的與眾不同,很少人可以像他那樣地寫,他活在他的故事中,他自己便是故事的一部分。他不但可以上法庭為犯人辯護,說故事的能力和文筆又絕佳,老天,就有這樣的作家,讓我也不得不讀。我先是在《明鏡週刊》上固定讀他的專欄,現在也固定拜讀他的小說。陳玉慧(旅歐作家)
除了精采的故事與人性省思外,本書也為我們帶來最佳的法律教材。我國法律向來與德國淵源深厚,實際操作是否也像故事中的發展一樣,耐人尋味。許澤天(成功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失去了自我監控與覺知,失去了求助的勇氣與改變的力量,人其實就像是實驗箱中的小老鼠,逃不出被擺布的命運。……唯有承認人性黑暗面的存在,不再否認,我們才能真正學習正視黑暗的力量,通透黑暗面的影響。而不是在無知中被黑暗席捲,陷入無法自拔、無法意識與無法掌控的人性災難。蘇絢慧(馬偕醫院協談中心諮商心理師)
這是一本好書!不只是懸疑的故事,你還會看到自己內在的罪惡的對話!盧蘇偉(作家、親職教養專家)
如果《罪行》是審視犯罪者,《罪咎》就是審判了律師這職業。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辯護律師到底該站在受害人或加害人的立場?到底是為了正義伸張?還是個人的勝訴率?看完書,我很高興我不是律師,也求此生不要與律師交手。張大魯(這些人那些事 網路廣播電台製作人)
現實生活中遭遇的許多事,往往是沒有「唯一正解」的。縱使已備妥必要的工具、制定完善的規則,不見得一定能求出合理、公平的,可預期且符合正義的答案。我藉〈慶典〉中的一段話,來表達我閱畢本書後深刻且強烈的感觸:「我們一夕之間長大成人……事情再也不會是簡單的。」冬陽(推理評論人)
《罪咎》比起《罪行》充滿更多的人性情欲、貪婪、宰制的描述,然而故事中的人物在正義女神面前,未必得到應有的罪罰。這本書可以讓國內讀者深思司法制度改革的可能!如果正義女神蒙著眼,就幫她拿下布巾,看清楚這個人性的世界。吳宜臻律師(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長)
也許沒有真正的惡人,只是誰都敵不過內心的軟弱。閱讀馮.席拉赫的書,我的感動是,在這個世界上的某個地方,曾經發生過這樣的真實。而我的感傷,也是這一切殘酷,竟然都是真實發生過的故事。彭樹君(作家)
《罪行》帶來的閱讀震撼歷歷在目,續集《罪咎》又衝擊著我們,驅使我們在閱讀中不時針對故事中法律、道德、人性、犯罪或懲罰面這些元素間的糾葛,掩卷陷入思考。《罪咎》中不少極短篇,雖然情節簡單,但是提供給讀者的反思空間,與那些長篇相較之下絲毫不遜色。馮光遠(作家)
繼《罪行》一書後,作者完成《罪咎》的十五個短篇故事,高潮迭起,引人入勝。每個故事述說不同社會背景、不同心理狀態的被告、被害人或相關人,在面對案件、面對責任和司法時的真實處境及人性反應。讀者可以從這些故事更了解司法的極限,當事人複雜的內心世界,及認定責任的困難。林永頌律師
當代的德國人,是最貼近「罪」的一群。天主教基督教的傳統、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歷史包袱,都迫使著她/他們必須想清楚道德與刑罰的疆界。新生的德國,是受到無罪推定的被告,但他/她不願保持緘默。因此德國的文學藝術電影創作者,屢屢不自覺的再現、重塑審判場景與畫面,閱讀大眾得以有幸見識天堂的極底層,理解了一念一步即墮入地獄的恐慌。當然有時,我們讀者也喜歡閒坐在上帝的門階,俯瞰人間的悲慘糾結,帶著一絲幸災樂禍的心情,像幼稚園孩童一樣,學習什麼是同情憐憫。這是相較於英美的犯罪與偵探小說,德國敘事更像驚悚片的原因。這本書像是虛擬的角色扮演電玩,可以讓人細細體會當一個刑案律師的複雜滋味。丁文玲(文化評論人)「閱讀這些故事,會產生一種只有在讀費茲傑羅或卡波提的作品時才會有的幸福體會。每一個字都恰如其分,透過一種清楚簡潔的文字風格,呈現出特有的詩意,在讀者的腦海中形成一部引人入勝的(我們想不出其他的形容詞)電影。雖然書中人物及他們的故事發展出溫暖的人性,但在字裡行間也清楚傳達出,人類所造成的悲劇是無可避免的。」──《週日世界報》
「馮.席拉赫的文字簡明曉暢,對主題的掌握精準到位,彷彿他向來就是作家。他是一個傑出的敘述者,因為他相信人、相信他們的命運。」─蘇珊娜.拜亞,《明鏡週刊》推薦人佳評分享
※以下推薦文透露書中部分情節,進入閱讀前請注意!
那些不能不承認的黑暗人性馬偕醫院協談中心諮商心理師  蘇絢慧
費迪南.馮.席拉赫無疑的再一次透過他筆下的故事,帶我們走進充滿詭譎、迷惑與冷冽的罪惡世界,再次體會人難以捉摸的性情及難以收拾的欲念,如何讓自己的人生與他人的人生付出代價。許多罪行的發生,是先源自於許多人道德感的喪失,與無法適可而止的放縱私欲,而造成令人錯愕的傷害。失去了自我監控與覺知,失去了求助的勇氣與改變的力量,人其實就像是實驗箱中的小老鼠,逃不出被擺布的命運。在司法制度上,也許某些人道德層面的問題可以不被判刑,不構成法律上的罪,但心理上真的可以不背負罪惡感與內疚嗎?真的可以若無其事的繼續過著自由與自在的日子嗎?一句「不干我的事」,或「我不知道會這樣」,就能屏除對於一件慘無人道傷害的罪咎嗎?那些沒有被判刑坐牢的,或許他所背負的自責與罪惡感陰霾,才是一輩子的,無期限,無法解脫,也無法終結。相較於那些雖然被判刑,卻在心裡對於傷害他人沒有任何感受與內疚的罪犯來說,他的生命因此徹底的失去了自由。費迪南.馮.席拉赫以不強烈摻入個人價值觀的書寫風格,讓讀者可以有自己的思考空間,對故事發展可以有自己的見解與判斷。即使如此,讀者仍然可以清晰看見一個犯罪案件背後環環相扣的因素,以及在過程中,許多人迴避道德責任的影響與造成的傷害。當然,也可以清楚看見,人是如何的逼迫另一個人,虐待另一個人,使生命一步步的走向毀滅。我們不能忽略人性所存在的黑暗面,自私與貪念所造成的災難其實是很巨大的。但願所有讀者都可以再次在這些故事中,承認人性中黑暗面的存在。唯有承認人性黑暗面的存在,不再否認,我們才能真正學習正視黑暗的力量,通透黑暗面的影響。而不是在無知中被黑暗席捲,陷入無法自拔、無法意識與無法掌控的人性災難。
驚心動魄的殘酷與真實作家  彭樹君
這個夏天,我讀了馮.席拉赫的第一本書《罪行》,立刻成為這位德國辯護律師的書迷。到了秋天,先覺出版社要我為他的第二本書《罪咎》寫推薦文。有幸能在付梓之前先睹為快,實在是書迷的樂事。然而讀他的書,不能說是快樂的,而是驚心動魄的,感慨萬千的,是會在心裡悄悄淌出熱淚的。《罪咎》一如《罪行》,是馮.席拉赫以律師執業生涯中的真實案例寫成的短篇故事。身為一個為罪犯辯護的律師,他以乾淨簡潔的文筆、律師專業的冷靜,以及人性的溫度,沒有任何批判,帶領讀者深入那些罪行背後的動機,回到心理的第一現場,讓我們像看電影一樣,了解那些幽微的內在變化過程,那些難以捕捉、稍縱即逝卻太重要的浮光掠影。而那往往超越了是非黑白,那是人性的灰色地帶。「人最有趣的,莫過於人身上的罪──人一生負載的罪,人所經歷的一切,人所追求的一切。當我們理解了某人身上的罪,才會真正理解這個人。」他說。所以,「我寫的是人,是他們的失敗,他們的罪責和他們的偉大。」他又說。真實故事往往比虛擬的小說更曲折,在《罪咎》裡,每一篇都是活生生的案例,而我們也在這些故事之中看見自己隱約的倒影。人性是如此深幽難解,誰也不知道自己是否也像那些罪犯一樣,可能在孤獨無援之下走向某個臨界點,然後從此回不了頭。也許沒有真正的惡人,只是誰都敵不過內心的軟弱。而法律能做的竟也如此有限。因此,一個十七歲的少女被輪暴了,卻沒有人被定罪;在嚴重的校園霸凌之中,一個無意間進入犯罪現場的女老師喪命了,卻沒有人被定罪;一個男人的行李箱裡被發現一堆怵目驚心的屍體照片,還是沒有人被定罪;一個空虛的主婦以偷竊紓解生活中巨大的虛無,依然沒有人被定罪。但是,為了一個小女孩假想遊戲的指控,一個無辜的男人賠上了他的人生;為了一個初次謀面的女人,一個老人頂下了不是他犯的罪;為了荒腔走板的判斷,警察抓錯了人,一個倒楣鬼進了冤獄,卻連一個道歉都沒能得到。什麼是公平正義?什麼是有罪無罪?沒有答案,只是令人低迴。法庭能做出的只是判決,但太多時候那與公平正義無關。人不能為人心定罪,真正的審判權在上帝的手中。人的法庭永遠無法取代神權,因此,太多時候人們更需要的不是法律,而是救贖。閱讀馮.席拉赫的書,我的感動是,在這個世界上的某個地方,曾經發生過這樣的真實。而我的感傷,也是這一切殘酷,竟然都是真實發生過的故事。
罪咎──認識它,我們會更加認識自己成功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許澤天
作為一個刑法老師,課堂喜歡舉實例──如甲唆使乙去殺丙,乙卻誤丁為丙殺之,結果丁非當場死亡,而是死於其後的送醫車禍──向同學解說刑法。考試時也冀望同學能夠循此來解析實例,尤其是處理其中複雜的法律爭點──如因果歸責、錯誤、共犯──以判斷例題中的甲與乙在法律上的刑責。這樣的教育方式,對培養學生精緻且不帶情緒的法律思維能力,絕對有其必要,但卻容易讓人對法律的理解流於形式。因為,案例中的甲與乙,跟你我一樣,在實際案件背後各自有其人生,要談他們的真正罪咎,絕非像我們在課堂解題時,說得如此輕鬆。當我看完本書後,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要推薦給自己的學生,希望他們去讀讀這些故事,觀察圍繞在犯罪的加害人與被害人,並了解涉案的法律工作者(警察、檢察官、律師與法官)的想法。如在〈慶典〉中滿懷熱情的年輕律師們,何以在被告獲釋後一語不發,而事實上他們只是依照所學,指導被告行使緘默權。相對地,〈DNA〉裡的律師似乎為了來不及指導被告緘默而感到遺憾,兩名被告也竟因十九年前的罪行遭到揭發而自殺身亡。在〈孤單〉裡的受性侵懷孕的女孩,雖對嬰兒的死亡,因被認定精神缺陷獲判無罪,卻常常夢起與想念那個死嬰。在〈補償〉裡,辯護律師想為涉嫌謀殺的被告爭取法條所不容許的減刑,孰料法官竟然認為殺死睡夢中親夫的女子,可以成立正當防衛而無罪,法官似乎透過對被告的無罪宣告,告訴我們十年來對被告施暴的親夫是死有餘辜,難怪這篇故事的名稱要叫「補償」!更離奇的是,法官很可能刻意忽略兇手另有其人的真相,律師目睹著被告走出法院後,與她發生婚外性關係的男子接她回家。當然,除了精采的故事與人性省思外,本書也為我們帶來最佳的法律教材。我國法律向來與德國淵源深厚,實際操作是否也像故事中的發展一樣,耐人尋味。如〈慶典〉裡的法官雖明知多數涉嫌者中的數人必是罪犯,卻願意因證據不足而釋放所有的涉嫌者,這在司法遭到媒體追殺的台灣,不知法官是否願意在類似情節的偵查階段就撤銷對被告的羈押?還是能拖就拖。不過,〈司法〉故事裡的涂朗,就沒像那些強姦犯這麼好運,他只是法官手中眾多案號中的一個姓名,在未經辯解下,就遭檢察官和法官聯手判處罪刑確定,程序如此從簡的理由,不外是法律人認為案情簡單輕微。然而,處理過成千上萬案件的法律人,甚至從未碰過刑案的大眾,或許不覺得這種簡單小案有慎重處理的必要;但許多一生難得碰上司法的人,卻可能跟涂朗一樣不懂得如何應付這樣的司法,而只能含冤受罪。這個女警口中的「可憐蟲」,可能就在你我身邊。看了這本書,我們也許不能真正了解罪咎是什麼,但會比過去更想知道它是什麼,也想知道作者說的罪咎,是否不是只有罪犯才有。我想,罪咎,不只是旁人的責難,也是人內心若隱若現的枷鎖,認識罪咎,我們將會更加認識自己。(本文作者為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專攻刑事法)
人性難題,沒有「唯一正解」推理評論人  冬陽
前不久,一個朋友這麼問我:「聽說你看了不少犯罪推理小說,如果要你從中選出最喜歡的,會是怎樣的題材內容?」我偏頭想了想,過了一會兒才回覆對方:「我想,我還是比較喜歡偏向現實的題材。那種人物有血有肉、貼近真實生活一些的作品。」換做是十年前,我的答案肯定不是如此。或許是因為那時還在學生時代吧,帶著面對課業、考試的習性與觀念,認為大抵所有事都有一個「解」,眼前待解決的是早已設計好的問題(若最終得不出解答,肯定是題目出壞了)。因此,在虛構的小說世界中,我更是認定唯有鬥智解謎的故事才是王道,若沒能早名偵探一步揪出真凶、看穿真相,只能說是技不如人,輸得心甘情願,被騙得心滿意足。離開校園、進入社會後,我才慢慢發覺,現實生活中遭遇的許多事,往往是沒有「唯一正解」的。縱使已備妥必要的工具、制定完善的規則,不見得一定能求出合理的、公平的、可預期的、符合正義的答案,甚至因而造成更大的問題與紛爭,在人們的心底種下重重疑惑──我所喜愛的犯罪推理小說,以及這本《罪咎》和前一本已出版的姊妹作《罪行》,就是這樣具探討性的文學作品。刑事律師馮.席拉赫將多年的親身見聞,轉化為一個個令人感到驚愕、恐懼、哀傷、憤怒、同情、或悲憫的犯罪故事。他一路追溯事件的起點,避開可能倒果為因的主觀意識,不特別針砭批判,直白且簡潔地將人的行為動機與律法的準則界限一一陳述,進而從人性、善惡、社會正義等諸多面向,靜靜地提出種種探問。最後,我用作者在〈慶典〉中所說的一段話,來表達我閱畢本書後深刻且強烈的感觸:「我們一夕之間長大成人……事情再也不會是簡單的。」在此誠心推薦!
為正義女神取下蒙眼的布巾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長  吳宜臻律師
這本書的第一篇故事〈慶典〉,讓我想起了掌管公平正義的正義女神Justitia。左手持天平,右手持長劍,眼睛用布巾蒙著的女神,蒙眼本來是要表示六親不認,大公無私,凡事一律按照天平公平稱量,對於不公不義的人與事,揮劍便砍。然而,這個蒙眼的正義女神所代表的司法制度,有時確實看不到正義的實現。故事裡的女孩受害是事實,但在司法制度上竟成了明明有一堆加害人卻無法歸咎任一人。作者當時剛取得律師資格,對於書本所言「辯護如戰鬥,為被告的權益而戰」奉行如一,但這個案件結束時,作者像是失去童貞般,乍然地了解到法律不單純是公平正義的實現而已。在〈孩子〉這篇故事,再一次呈現了司法制度的盲點,相信了無邪的童言作為證詞,這個制度被操弄,而傷害了一個本來很幸福且大家公認的「好人」。接著又看到〈雪〉及〈鑰匙〉文中所謂的「犯罪人」都逃過的法律的制裁,令人不禁想責備這位作者的辯護功力太好,是否反而幫了「壞人」?而〈第三者〉故事中,女律師在人前「光采耀人、難以親近」,私下卻是需要服用百憂解、追求性刺激才能滿足的雙面人,最後在不能揭穿的隱私下,由這位女律師以證人身分說出另外一種故事,來滿足司法制度中需要的「犯罪動機」,以符合辯護所需。〈司法〉這則故事又讓人無法對身為律師的作者非難,因為看起來是這個蒙著眼的司法制度有問題,因為司法會「忘記起訴真正的『壞人』」。連續幾則案件令讀者陷入不安,而在〈補償〉一篇中,長年處於家暴的母親亞歷斯桑德拉,在面臨施暴的丈夫要染指十歲的女兒而奮力反撲的謀殺案中,審判長以相當罕見的「正當防衛」的見解,讓這位母親逃過司法的處刑,無罪釋放。然後,在最後一篇〈秘密〉的故事中,一位精神錯亂的男人與辯護律師的對話,似乎突顯了律師在這個正義標準不太一致的司法制度中的處境,作者藉此反思自己的角色,令人佩服。此外,〈光明會〉描寫了男主角亨利在校園中遭到霸凌,和〈孤單〉故事中的女孩拉麗莎因父母疏於照顧而遭其父親友人趁機性侵而懷孕,甚至在懵懂中在廁所產下男嬰,並讓男嬰不幸夭折,書中的兒童及少年受虐的部分情節,其實也曾發生在國內的兒童及少年身上,更突顯了兒童保護是無國界的。《罪咎》比起《罪行》充滿更多對人性的情欲、貪婪、宰制的描述,然而故事中的人物在正義女神面前,未必得到應有的罪罰。相信這本書可以讓國內讀者深思司法制度改革的可能!如果正義女神蒙著眼,就幫她拿下布巾,看清楚這個人性的世界 各界書迷震撼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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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的八月一日熱得出奇,小城慶祝建城六百年,空氣中瀰漫著糖炒杏仁和棉花糖的味道,烤肉散發出的氣味也附著在頭髮上,各式各樣在一年一度的市集才會出現的攤位麇集於此,有旋轉木馬、碰碰車和空氣槍射擊等等。老一輩的人會形容這種天氣是「大太陽天」或「三伏天」,出門穿著淺色的褲子,敞開襯衫。
那是一群循規蹈矩的男人,從事的不外是保險業務員、車商、工匠等規規矩矩的行業。他們沒什麼壞毛病,幾乎都已婚,育有子女,按時納稅和繳貸款,每晚也固定收看德國電視一台的新聞。他們是再普通也不過的常民百姓,沒有人相信會發生這樣的事。他們是管樂隊的成員。常應邀表演的場合多半沒什麼大不了,不過就是葡萄酒選美皇后、射擊協會和志願消防隊之類的派對。有一回他們應邀參加了總統府的夏日音樂會,在庭園中表演,會後還有冰啤酒和小香腸。這張照片現在掛在管樂隊協會的辦公室裡,但照片上看不到總統本人,所以有人把報紙相關報導貼在照片旁,以茲證明。
他們戴著假髮、黏上大鬍子,坐在舞臺上,每個人的老婆都為他們抹上白色粉底和腮紅。市長說,「為了小城的榮耀,」今天應該顯得隆重莊嚴,但從他們身上完全看不出來。他們喝了太多酒,在黑色布幕前汗如雨下,襯衫黏在身上,透出一股交織著酒氣和汗臭的味道,他們的腳邊還擺滿了空酒瓶。儘管如此,他們還是繼續演奏,而且即使吹奏錯了也無妨,因為觀眾同樣也喝多了。樂曲與樂曲間掌聲響起,有新鮮啤酒送上來。中場休息時播音員會播放唱片。舞臺前方的木板上塵土飛揚,大家頂著高溫褥暑依然盡情熱舞。這時演奏者就走到布幕後方喝酒。這個女孩才十七歲,如果要在男友家過夜,還得跟家裡報備。再過一年就要高中畢業會考了,之後她想在柏林或慕尼黑讀醫科,對此她非常期待。她長得很美,有坦率的臉孔、迷人的藍眼睛,讓人視線離不開她。她在為客人端餐上酒時,總是笑容滿面,因此小費收入頗豐。她打算和男友在放長假時去環遊歐洲。
天氣炎熱,她只穿了件白T恤、牛仔褲,戴上太陽眼鏡、頭髮用綠色髮帶綁成馬尾。一名演奏者來到布幕前對她招招手,指指他手上的空啤酒杯。於是她走過熱舞區,爬上四層階梯走到舞臺上,勉力平衡手上的托盤,對她纖細的雙手來說,這托盤是太重了。她覺得男人的假髮和白色臉頰看起來很滑稽。他在微笑。她後來回憶起,他笑起來時牙齒看起來黃黃的,因為他的臉太白了。他把布幕拉到一邊,讓她進來,只見那群男人坐在長凳上,口乾舌燥。在那一瞬間,她的白T恤在陽光照耀下顯得特別亮眼,她的男友一直很喜歡她穿這件衣服。一個不小心,她跌了一跤,往後方倒去,這跤摔得一點都不痛,但啤酒全倒到她身上。她的T恤剎時變成透明的,她沒穿胸罩。她覺得很難為情,不好意思的笑了起來,然後她看到那群男人突然靜靜盯著她。其中一人先對她伸出鹹豬手,一切就這麼開始了。布幕又被闔起,擴音器播放著麥可.傑克森的歌,舞臺上的節奏與男人的律動合而為一。後來,沒有人能對此提出任何解釋。警方動作太慢,他們不相信從公用電話亭打電話報案的男人說的話。他說他是管樂隊的成員,但沒報上姓名。接獲報案的員警告訴同僚通話內容,但所有人都覺得這通電話是惡作劇,只有最資淺的警員說要去現場看看,然後就穿過大街走到慶典廣場。
舞臺下方陰暗又潮濕,她全身光溜溜的躺在汙泥裡,浸在精液、尿液及血泊之中。她無法說話也動彈不得,兩根肋骨、左臂和鼻梁都斷了,玻璃杯和啤酒瓶碎片劃破了她的背部和手臂。那群男人對女孩性侵完畢後,將地板上的一片木板扳起,把她丟到舞臺下面,還對著她尿尿,然後他們又回到舞臺前。警方將被害的女孩從爛泥中拖出來時,他們正在吹奏一首波卡舞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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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如同戰鬥,為被告的權益而戰。」這句話寫在一本紅色塑膠封套的小書裡,也就是《辯護律師手冊》,那時我總是隨身攜帶著它。當時我才剛考完第二次國家考試,取得律師資格不到幾個禮拜。我對那句話深信不疑,我以為我懂這句話的意思。
一位大學同學打電話給我,說還缺兩名律師,問我是否願意參與這件刑案的辯護。我當然願意,這是數一數二的大案子,占據各報大篇幅的版面。我相信,這是我新人生的開始。
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沒有人必須證明自己是無辜的,沒有人必須為自己辯護,舉證責任是落在原告身上。而這也是我們的策略:所有被告保持緘默,除此之外,我們無需多做些什麼。本案發生時,DNA分析結果才剛獲准可在法庭上作為呈堂證據。女孩一被送進醫院,警方便將她的衣物當作物證,塞進一只藍色的垃圾袋中,並將它放在警車行李箱內,再送到法醫那裡分析鑑定。他們以為,所有步驟都正確無誤。但警車在大太陽下曝曬一個小時又一個小時,高溫下塑膠袋裡的黴菌及細菌滋生,改變了DNA的線索,因此,也分析不出個所以然來。而醫生們在救治女孩的同時,也破壞了最後的證據。她躺在手術檯上,皮膚經過消毒,罪犯遺留在她的陰道、肛門和體內的痕跡也被抹去,除了急救,醫生的腦中沒有別的念頭。後來,首都的警方和法醫試圖從手術室的垃圾中找尋蛛絲馬跡,但為時已晚,最後他們還是放棄了。凌晨三點,他們坐在醫院附屬餐廳,桌上的淺藍色杯子內裝有冷掉的濾泡式咖啡,他們累極了,不知道事情怎會發展成這樣。有位護士說,他們該回家去。女孩認不得犯案者,也無法指認那些男人,在假髮及化妝的掩飾下,他們看起來一模一樣。對質時她原不想再看到他們,而當她終於克服心理障礙要挺身指認罪犯時,又一個都認不出來。沒有人知道,是誰打電話到警察局的,但很清楚的是,報案者是這群男人其中之一,因此他們每個人都可能是那個報警的人。八個人都有罪,但每一個也都有可能是那個無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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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瘦,戴著金邊眼鏡,臉孔有稜有角,下巴突出,當時在監獄的會客室是可以抽菸的,他抽了不知多少根香菸。當他說話時,唾液在嘴角形成泡泡,他再用手帕把它擦掉。我第一次看到他時,他在牢裡已待了十天。整個狀況對我來說是頭一遭,和他一樣。我詳細的跟他解說了他的權利,以及委託人和律師的關係,這些都是大學教科書中照本宣科的知識。他談到他的妻子、兩個小孩,談到他的工作,最後終於談到慶典。他說,那天太熱了,而且他們都喝多了,他不知道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他所說的理由就只有|那天太熱了。我從沒問過他,他是否也涉案,我並不想知道。
被告律師團住在內城市集廣場旁的飯店,我們在房間裡討論案情,看到女孩受盡凌虐的身體和她腫脹的臉孔,我從沒看過這樣的照片。她的陳述非常混亂,拼湊不出任何圖像。卷宗裡的每一頁都可以感覺到憤怒,警方的憤怒、檢察官的憤怒和醫生的憤怒。但這無濟於事。
夜裡,我房間內的電話響起,我只聽得到對方的呼吸,他一句話都沒說,也沒撥錯電話。我靜靜聽著,直到過了很久,他才掛掉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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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和飯店座落在同一個廣場旁,那是一座有小型門階的古典主義風格式建築,是為了彰顯法治國家的偉大而建造的。小城是以葡萄榨汁坊聞名,商人和葡萄農世居於此,這裡不曾受到戰爭侵擾,是一處富足祥和的地區,處處散發著尊嚴與正義。法院的窗台上擺了天竺葵。
法官請我們一個一個進他的辦公室,我穿了法袍,因為我不曉得在這樣的約見場合不必穿法袍。羈押審查程序一開始,我說得太多,因為菜鳥律師總以為,無論說什麼,都比不說話強多了。法官只是看著我的當事人,我不覺得他在聽我陳述。但有某些其他的、比起我們的訴訟規則更古老的東西,處在法官和男人之間,那是一種控訴,與書面法條無關的控訴。當我說完以後,法官再問一次,我的當事人是否要保持沉默。他詢問的聲音很輕,語調不帶任何抑揚頓挫,同時收起老花眼鏡並靜候答覆。我的當事人會如何回答,其實法官早已心知肚明,但他還是照例提問。而在這帶有涼意的審訊室內的所有人都知道,程序將在此終結,至於究竟有罪或無辜則完全是另一回事。
後來我們在走廊上,靜候法官的裁定,總共九人組成的被告律師團中,我和友人是最資淺的,為了此案,我們還添購了新西裝。我們和其他幾位律師一樣,以故作輕鬆的說笑來化解空氣中的尷尬,而我也是其中一員。走廊的盡頭有名警衛靠在牆上,他身形肥胖,看起來非常疲倦,而且可以看出他鄙視我們。
法官在下午撤銷了羈押令。他宣讀裁定書上的裁定,雖然只有兩個句子。他說,因為被告保持緘默,因此沒有證據證明他們涉案,緊接著全場一片靜默。辯護在策略上完全正確,但這時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該站起來,直到書記官將裁決書交給我,我們才離開了審訊室。除了撤銷羈押,法官不可能作出其他裁決。走廊上聞起來有股油布和老卷宗的氣味。
那群男人獲釋後,從後門離開,回到他們的妻兒身邊,也重新回歸生活常軌。他們還是繼續繳稅金、付貸款,一樣送孩子們上學,沒人再談論過此事,只有管樂隊遭到解散。審判從來不曾開始。
女孩的父親站在地方法院前階梯的中間,我們從他的左右兩邊走過,沒有人碰觸到他。他相貌堂堂,盯著我們看,哭過的雙眼泛紅。市政府對面依然高掛著建城慶典的海報。較資深的律師對記者發言,麥克風在陽光下閃閃發亮,如同躍出海面的魚。在他們的後方,那位父親坐在法院的門階上,把頭埋在手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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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審查結束後,我和大學同學一起走到火車站。我們理應談論勝訴的快感、閒聊鐵道旁的萊茵河或其他任何話題,但我們只是坐在斑駁的木頭長凳上,沒有人願意開口說話。我們知道,我們失去了童貞,而且這無足輕重。在火車上,穿著新西裝、提著幾乎沒用過的公事包的我們依然一語不發。我們的眼神不曾交會,而女孩的身影和那些看似中規中矩的男人,在我們的腦海中縈繞。經過此役,我們一夕之間長大成人。下車時,我們已經知道,事情再也不會是簡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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